一、供货范围和要求
1、中标单位的供货范围:不锈钢水箱及配套部件的供货、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相关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供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程的要求。虽由中标单位完成的工程但与第三方完成的工程密切相关,仍由中标单位提出要求,提供图纸资料或与相关专业协商完成。
2、投标报价所包含的费用不仅要包括本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和图纸设计所标明的,而且还应包括未明确标明的,但全套设备安装完毕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和附件的费用。其中全部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产地、厂商等,投标单位按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的设备材料清单的设备及材料,均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材料清单中。
3、允许投标单位在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在投标报价不增加且能扩大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合理化建议,做出优越性、先进性的详细说明。
4、投标单位应选择最成熟的产品和技术参与投标报价,招标方不接受在国内没有成功案例的设备、材料、技术和施工工艺。
二、质量保证体系
1、投标单位应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及质保),对所有材料和服务的质量负责。必须保证所有这些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付、验收和价格所规定的要求。
2、投标单位应提供设备的外形尺寸图、接口尺寸、主要部件规格、型号、生产厂家。
3、材料的加工制造由中标单位直接组织生产,不得外委。
4、出厂检验:招标人派人员到工厂按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产品验收。
5、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24个月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免费维修更换,造成事故的由中标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7、投标单位应对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做出必要的承诺。
三、包装和储运要求
1、包装与保护
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设备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设备受潮、生锈、受到冲击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本招标材料全包装要坚固可靠。
2、设备的包装
材料的包装应为生产商出厂时的原包装。
3、设备的装箱清单
材料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装箱清单应清楚标明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对应的编号和名称。
四、运输及交货地点、时间
1、运输:材料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的建设工地并负责卸货;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建设工地的施工现场;
3、交货时间: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中标单位分批进货;中标单位应配合招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材料生产协商规划后做出设备生产进度计划,并负责暂时保管以生产完毕的设备、材料。
五、材料的到货和验收
1、到货
中标单位需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进货单后七天内完成该批次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具体时间根据工程进度做出具体安排。材料达到现场后,中标单位必须派人员到现场与招标人、监理等根据到货清单组织到货验收,如发现缺少或损坏,中标单位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并承担相应费用直至招标人、监理等验收合格为止。设备到货验收完毕后其相应的保管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人只提供设备存放场地,不对该批到货的保管负任何责任,如果在设备安装前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其相应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设备安装时再由中标单位派施工安装人员、招标人、监理组织开箱验收,如发现缺少或损坏,中标单位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并承担相应费用直至招标人、监理等验收合格为止。
2、材料验收
材料的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及厂家投标技术标准进行验收。设备、材料经过试运行考核无故障(或者存在的故障和隐患已经处理完毕),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已提交给招标人并接受,验收视为合格,招标人和中标单位签署验收合格证书。若今后因中标单位产品质量或技术问题达不到验收标准,中标单位应予以及时处理,问题小的中标单位应以更换相关部件,问题大的中标单位必须免费及时更换全新设备、材料。其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向中标单位索赔的权利。中标单位在设备到货和验收期间应接受招标人的协调管理,中标单位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相关的一切费用。
六、材料的测试及试运行
1、中标单位应指派经验丰富的现场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水箱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人员等。
2、程序和表格:中标单位须在安装完成前七天内,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招标人。
3、测试:部分测试或全部测试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安装期间或安装后完成。
4、试运行:设备试运行应在招标人相关工程师和监理的监督下进行。
七、设备验收
1、产品保护:工程完成后,中标单位需负责全部设备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及正常运行后为止。在安装过程中,如建筑结构或其他设备因中标单位原因损坏的,中标单位将负责修理或赔偿。
2、验收合格条件
1)运行结果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要求;
2)在进行测试和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和隐患已经清楚并得到招标人的认可;
3)所有合同内规定的设备、材料及技术文件已经提交招标人;
4)设备在交付招标人使用前已经得到招标人的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5)整套设备图纸和技术文件已经交付招标人;
八、技术文件的交付
1、整套设备图纸;
2、随机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特殊专用工具和清单;
3、设备的产品检测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中文技术资料、中文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和应用软件安装说明书等;
九、设备质量保证和标准
1、本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质量保修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服务。如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保修期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照中标单位承诺的保修期执行;
2、产品的生产和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3、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定以及招标人认可的标准和规定;
4、凡属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认可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认可的标志。
十、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1、中标单位应保证在设立指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中心,专职的维修工程师;若中标单位为代理商性质,则必须配备维修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2、中标单位需负责在合同执行期间和质量保证期间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招标人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必须在20分钟内得到反映。在质量保证期间内设备、材料一旦发生故障,而招标人无法自行排出的,在得到招标人通知后,中标单位应能迅速做出响应,4小时内派出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解决问题,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即使是在质量保证期完成后也能保证招标人得到及时的技术服务并能方便的购买的需要的备品备件;
3、如中标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在现场解决问题的,应能通过必要的技术支持途径,组织核心的技术人员赶往现场处理问题,直至问题处理完毕设备得以运行为止。
4、中标单位的技术人员如果在24小时之内无法解决问题而影响使用的,应免费在3天内用同样的品牌、规格或更高的部件更换到位,确保系统恢复运行。否则招标人将自行采取措施,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费用应由中标单位承担。
5、质量保证期满时,中标单位应对系统设备进行整机检修,招标人、中标单位双方对设备进行检测验收手续。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人提供一份完整的设备运行记录表。
6、技术培训
中标单位必须向招标单位技术人员及运行、维修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直到能够单独操作及进行简单的日常维修、维护为止,应列出培训计划、内容及费用。并免费向招标人提供全套运行、维护、保养手册等技术资料。此部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十一、工作界面划分:
1、中标单位负责不锈钢水箱的深化设计图(含基础大样图)水箱托架、水箱的附件通气管(通气管、溢流管需带防虫网)、溢流管、液位计、人孔、爬梯、BA及消防系统所需的开孔,出水管及放空管预留法兰;进水管有预留口、所有箱体与管道交接处均需有加强板等加固措施,含通气管、溢流管、进出水放空溢流单片法兰、放空管口和溢流管口的铜丝网、水箱清洗消毒、政府相关卫生监督部门的验收合格,负责水箱材质抽样送检费用等。
2、中标单位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5天内提供水箱混凝土基础施工大样图,总包单位负责施工,共同验收合格后移交中标单位;中标单位负责不锈钢水箱的供货、安装,负责水箱一侧进出水、放空、溢流管单片法兰、托架的供货、安装。
3、中标单位应完成的工作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项目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
2)完成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相关措施工作,包括防雨防潮、安全文明施工等措施;
3)深化设计,深化设计是指中标单位在保证原施工图中的材料、材质、规格、效果等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对原施工图中节点不详细、作法不明确的地方进行的细部补充设计,并深化/优化设计图纸须经主体设计院、招标方批准同意后实施;
4)成品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成品保护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对部分半成品、结构及装饰装修面层等防护采取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确保工程质量;由于可能与地下室地坪交叉施工,要求特别注意成品保护措施;
5)清洁卫生、垃圾清运及材料二次搬运等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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