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程对水箱(水池)的技术要求
1.1 水箱(池)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 以及深圳市地方标准《优质饮用水技术规程》SJG16 的有关规定。 1.2 新建水箱(池)应采用S31603 不锈钢材质,厂家制作、现场组装。 1.3 水箱(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箱(池)应设置在维护方便、通风良好的房间内; 2 平均水力停留时间不宜超过6 小时; 3 水箱(池)容积大于50m3 时,应分为容积基本相等的两格;当水箱(池)容积大于800m3 时,应分为容积相等的四格,每格均能独立工作; 4 水箱(池)容积超过1000 m3 时,应设置不少于两个检修人孔。 1.4 水箱(池)应设进水管、出水管、…